進口新機器設備是否辦理裝運前預檢驗的疑問
公司為番禺的一外商投資企業,想用一般貿易進口一些新設備,符合安全,環保,衛生要求,合計設備金額600萬美金,問題有三:
一:請問是否必須得做裝運前預檢驗?如果新設備需要做的話,是否有相關的法規明確規定?
二:如果需要做的話,那么企業該提前多少天像檢疫局備案
三:新設備辦理裝運前檢驗證書的流程是怎樣?是否可以委托報檢行或其他中介機構代替辦理?
--------------------------------------------------------------------------佛山舊設備進口報關員回復:
您好!
按規定,“大型進口成套設備”通常指進口的能夠生產、制造、加工某種能源、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系列化機械電器設備,具體包括項目進口設備合同金額500萬美元以上(含500萬美元),為了既定的生產目標、由對物料加工特定的工藝方法所確定、由不同功能的生產設備有機組合而成的系統,即完整的生產線、成套裝置設備(含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成套裝置設備和國產設備配套的成套設備中的進口關鍵設備)。
大型進口成套設備的檢驗監督管理包括預報檢登記、裝運前預檢驗、到貨檢驗和監督管理。其中,“預報檢登記”是指大型進口成套設備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合同或者協議生效之后30日內,持合同或者協議(包括合同或者協議附件)、設備清單、進口計劃及相關技術資料等,向使用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辦理貨物登記,并辦理有關手續的活動。“裝運前預檢驗”是指大型進口成套設備在啟運港裝運之前,由檢驗檢疫機構依據我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對進口成套設備安全、衛生、環境保護項目所進行的初步評價。因此,您公司擬進口的成套設備應先向當地檢驗檢疫局進行"預報檢登記",再由其上報廣東局審批。
新設備不需要辦理裝運前檢驗,舊設備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