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搬遷到臺灣,舊設備出口臺灣報關過程中常見的問題?
我主要是從事半導體器件組裝及生產的,在東莞長安鎮,由于近年工廠訂單下降嚴重。公司計劃把現在的生產設備全部出口到臺灣工廠,請問我需要辦理哪些出口手續?我們要準備哪些文件?
根據這個問題,介紹一下二手設備在出口過程中常碰到的問題做個解答:
問題1:用自己公司抬頭是否可以辦理二手設備出口手續?
回答:是可以用企業的抬頭申報出口的,例如東莞企業選擇在深圳蛇口港用自己抬頭進行出口申報出貨,東莞企業首先要準備資料向東莞市商檢局報檢,商檢局安排人員下到工廠對設備進行檢查,主要檢查是否有貼安排標示,機器的油污有無清洗干凈,設備是否能正常運轉。如果有一條不符合規范,那會通知企業進行整改,整改合格之后再進行查驗一次,合格之后,商檢局那邊會出一個商檢換證憑條,企業憑這個換證憑條在蛇口港的商檢局再報檢沒有問題拿到商檢通關單之后再安排報關。用企業自己公司抬頭出口申報,會增加一次報檢和查驗的動作。
問題2:二手設備出口是否可以辦理出口退稅?
回答:眾所都知,大陸是鼓勵貨物出口創匯還有退稅 ,所以有許多企業想用自己公司抬頭申報舊設備出口想辦理退稅手續。不管任何貨物是進口還是出口,都會碰到海關審價環節,因舊設備使用過久,海關對舊設備審價是根據機器的生產日期、外觀新舊程度、型號、品牌,使用情況、有無翻新等諸多因素來確認出口申報的價格是否合理,企業申報的價格只是作為參考。不可控的因素比較多,理論上來講,可以退稅,但是手續繁瑣,要做好隨時準備海關需要提供資料的準備。
問題3:二手設備選擇在哪個口岸比較容易辦理手續?
許多企業與國外談的貿易條款是FOB條款。不同的口岸對舊設備出口手續監管不太一樣。如果FOB條款指定在香港碼頭交貨 ,那是否可以選擇安排走陸運到香港?陸運口岸是提前申報再安排港車過關。
有些設備的尺寸比較大,不規則,需要安排拆機才能裝柜,裝柜的時候還要考慮如何裝,只能在具體裝完柜之后才能知道設備的臺數,件數,卡板件數,凈重,毛重,拿到這些數據才能做出一份正確的項單才可以申報,但是港車裝完貨之后就直接去口岸的,報關沒放行,港車就不能過關,如果報關放行,要查驗,港車還是過不了關。
問題4:二手設備出口流程該怎么走?復雜不復雜
(1)國內客戶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確定由國內出口貨物到國外。
(2)國內出口商聯系運輸公司(或者在FOB條款下由國外客戶聯系運輸公司),通常出口商會通過貨代(或者直接與船公司聯系)作一站式服務(從產地一直到船邊的所有運輸過程)。
(3)貨代根據出口商的要求(貨物目的國家、貨物重量、體積等),負責安排拖車、訂艙、報關、裝船的手續。
(4)當貨物在安排拖車運輸前(或者運輸同時),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報關所必需的報關資料(出口合同、FA PAO、裝箱單、報關委托書、以及根據貨物所受國家海關監管出口需要的資料等)。
(5)當貨物經拖車運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據訂艙時的船公司及船名決定了出口口岸),貨柜進入碼頭堆場閘口時,開始受到口岸海關的正式監管,此時貨柜無論出入碼頭堆場都必須經過海關同意才能繼續運作。
(6)當貨柜進入碼頭堆場后,碼頭電腦會記錄此貨柜的進場時間、柜號、封條號、堆場位置等信息,并通過與海關電腦聯網受到海關電腦的監控,此時才可以正式向海關申報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