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進口舊設備逃避監管不是事兒!-進口二手設備手續
一是盲目從事。有些企業對我國有關舊機電監管的法律法規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這種情況多發于初到中國投資的企業。如某從事加工精密塑料齒輪的外資企業,以前...
進口舊設備逃避監管不是事兒!-進口二手設備手續
一是盲目從事。有些企業對我國有關舊機電監管的法律法規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這種情況多發于初到中國投資的企業。如某從事加工精密塑料齒輪的外資企業,以前沒有在大陸投資設廠的經歷,其經營管理人員也都由外國投資方派來負責籌備工作。在盡快上馬、及早形成生產能力的思想指導下,舊設備進口手續沒有注意及時收集、了解相關規定,就直接從其國外母公司將閑置的設備運抵大陸境內,結果違反了我國法律規定。
二是故意行為。有些企業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較為熟悉而故意逃避監管。這些企業大都采用事先在國外對舊機器設備進行重新噴涂,清理機器內外的灰塵、油污,更換易磨損件,涂改機器銘牌等方法,掩蓋其已使用過的各種跡象,或在新設備中夾帶少量舊設備,以達到逃避檢驗、蒙混過關的目的。最近查獲的一批舊線材加工設備的作案手法就非常典型。此批貨物共計43件,其中有15件舊機電產品,這些舊設備大都進行過內外部的污漬、灰塵清理,更換了諸如齒輪、連接線、皮帶等易磨損的部件。對個別機器的機體還進行了重新噴漆的處理。
三是僥幸心理。部分企業進口的舊設備屬國家嚴格控制進口的種類,他們也知道,一般不能獲得進口批準證書,或認為辦理進口舊機電產品的審批、備案手續會花費大量時間,擔心延誤工廠建設速度,從而抱有僥幸心理,利用各種偽裝手段,企圖逃避監管。最近查獲一家蜂窩紙托盤生產廠家進口的舊切割機,該企業自認為經過精心設計,企圖蒙混過關。然而,經檢驗檢疫部門鑒定,其主體為日本上世紀30年代產品,然后進行改裝和重新噴漆而成。
四是操作失誤。企業采購人員與報檢人員之間信息不溝通,或責任心不強,誤將舊設備當作新設備向檢驗檢疫部門申報。近期,舊設備進口手續一家筆記本電腦生產廠商從其母公司進口一批用作生產線監測的筆記本電腦,這批筆記本電腦是其工程人員從維修倉庫中用舊的零部件重新組裝而成的,由于其母公司業務人員未及時將情況告知該公司,使報檢人員誤認為是全新產品,以致未辦理相關審批備案手續就來報檢。
另外,導致進口舊機電逃避監管的原因還有對監管政策宣傳不夠;行政執法部門對故意使用欺騙手段的違法行為的懲罰手段比較單一;政策規定有待細化等。針對進口舊機電產品逃避監管案件頻繁發生的狀況,建議政府部門應該從政策完善性方面加以改進。同時,相關企業要加強守法自律意識,完善企業自身法律法規識別、收集和執行機制。行政執法部門要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決打擊不法行為。只有綜合治理,才能消除這類案件發生。(
1997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先后頒布了一系列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對進口舊機電監督管理作了明確規定,后來又對進口舊機電產品實行審批備案制度。盡管如此,近年來進口舊機電逃避監管的案件仍時有發生。舊設備進口手續據統計,2002年至今,吳江檢驗檢疫局就查處此類違法案件11起,累計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涉案單位既有大企業,也有小工廠;既有高新技術企業,也有勞動密集型企業;既有價值100萬美元的大型舊機電設備,也有貨值僅300美元的配套設備;既有使用過的二手設備、新舊混裝的機械,也有長期存放、產生明顯物理損耗的設備。
經調查發現,涉案原因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二是故意行為。有些企業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較為熟悉而故意逃避監管。這些企業大都采用事先在國外對舊機器設備進行重新噴涂,清理機器內外的灰塵、油污,更換易磨損件,涂改機器銘牌等方法,掩蓋其已使用過的各種跡象,或在新設備中夾帶少量舊設備,以達到逃避檢驗、蒙混過關的目的。最近查獲的一批舊線材加工設備的作案手法就非常典型。此批貨物共計43件,其中有15件舊機電產品,這些舊設備大都進行過內外部的污漬、灰塵清理,更換了諸如齒輪、連接線、皮帶等易磨損的部件。對個別機器的機體還進行了重新噴漆的處理。
三是僥幸心理。部分企業進口的舊設備屬國家嚴格控制進口的種類,他們也知道,一般不能獲得進口批準證書,或認為辦理進口舊機電產品的審批、備案手續會花費大量時間,擔心延誤工廠建設速度,從而抱有僥幸心理,利用各種偽裝手段,企圖逃避監管。最近查獲一家蜂窩紙托盤生產廠家進口的舊切割機,該企業自認為經過精心設計,企圖蒙混過關。然而,經檢驗檢疫部門鑒定,其主體為日本上世紀30年代產品,然后進行改裝和重新噴漆而成。
四是操作失誤。企業采購人員與報檢人員之間信息不溝通,或責任心不強,誤將舊設備當作新設備向檢驗檢疫部門申報。近期,舊設備進口手續一家筆記本電腦生產廠商從其母公司進口一批用作生產線監測的筆記本電腦,這批筆記本電腦是其工程人員從維修倉庫中用舊的零部件重新組裝而成的,由于其母公司業務人員未及時將情況告知該公司,使報檢人員誤認為是全新產品,以致未辦理相關審批備案手續就來報檢。
另外,導致進口舊機電逃避監管的原因還有對監管政策宣傳不夠;行政執法部門對故意使用欺騙手段的違法行為的懲罰手段比較單一;政策規定有待細化等。針對進口舊機電產品逃避監管案件頻繁發生的狀況,建議政府部門應該從政策完善性方面加以改進。同時,相關企業要加強守法自律意識,完善企業自身法律法規識別、收集和執行機制。行政執法部門要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決打擊不法行為。只有綜合治理,才能消除這類案件發生。(
1997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先后頒布了一系列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對進口舊機電監督管理作了明確規定,后來又對進口舊機電產品實行審批備案制度。盡管如此,近年來進口舊機電逃避監管的案件仍時有發生。舊設備進口手續據統計,2002年至今,吳江檢驗檢疫局就查處此類違法案件11起,累計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涉案單位既有大企業,也有小工廠;既有高新技術企業,也有勞動密集型企業;既有價值100萬美元的大型舊機電設備,也有貨值僅300美元的配套設備;既有使用過的二手設備、新舊混裝的機械,也有長期存放、產生明顯物理損耗的設備。
經調查發現,涉案原因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