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醫療器械后續核查需要哪些資料手續?
海關核查是海關后續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海關履行監管職能的一個重要手段。海關核查通過對企業實施實地驗核查證,檢查監督其生產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規范性。
海關核查的依據是什么?核查的內容有哪些?被核查企業需要做哪些準備呢?為了解答被核查企業的種種疑惑,小編制作了“海關核查 你問我答”,對不同類別的核查事項進行逐一解讀,幫助企業提高合規管理水平,更好迎接海關核查。
一、請問為什么要開展未經聯網核查的進口醫療器械后續核查?
海關按醫療器械有關規章核查進口商品是否屬于需經聯網核查的進口醫療器械情況,以核實收貨人規范申報義務履行情況,核查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情況。
二、那海關依據什么開展這項核查呢?
海關實施此項核查的依據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4.《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9號)
三、核查都有哪些內容啊?
海關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核查:
1. 被核查人基本信息核實
被核查人實際住所或經營場所是否與海關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一致。
2. 進口商品情況核實
進口商品名稱、數量、規格、型號是否與報關申報信息一致。
3. 申報信息核實
(1)報關備注“非醫療器械”的進口商品是否符合醫療器械定義;
(2)報關備注“提供藥監部門證明文件”的進口商品與藥監部門證明文件中列明的商品信息是否相符;
(3)報關備注“提供藥監部門證明文件”的進口商品實際用途與藥監部門證明文件中的內容是否相符。
四、被核查企業需要提前準備什么呀?
企業在核查前,應當準備好兩方面材料:
(一)關于被核查人的相關信息資料及進口醫療器械的相關資料:
1. 企業營業執照及副本復印件。
2. 進口商品報關申報信息、說明書、商品屬性、實際用途等相關材料。
3. “非醫療器械”說明材料或者“提供藥監部門證明文件”。
(二)按照核查組具體要求,準備相應資料。
除了上述資料外,還請被核查企業盡量保證企業公章、法人章(或企業授權簽字的企業負責人)在核查現場,因為需要現場簽章以下文書:
1. 海關工作人員外出執法監督告知單
2. 海關核查工作記錄
3. 海關檢查記錄(附:情況檢查表)
此外,根據核查實際情況,以下文書可能也需要被核查企業簽章:
1. 海關詢問筆錄
2. 海關抽/采樣憑證
3. 海關核查整改通知書
五、除了準備資料和公章、法人章,還有需要我們企業配合海關做的事情嗎?
除了如實向海關提供以上資料,并配合海關開展現場執法檢查外,還有以下三項內容需要被核查企業做好配合:
1、請配合核查組對實際進口商品進行檢查。
2、海關實施核查時,需要對被核查人的有關資料進行復制的,由被核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確認復制資料與原件無誤后,在復制資料上注明出處、頁數、復制時間以及“本件與原件一致,核對無誤”并簽章。有關資料需要翻譯的,被核查人應當提供符合海關要求的譯本,并由翻譯機構蓋章或者翻譯人員簽名。
3、海關紀檢機構可能通過電話、走訪等形式對核查組外出執法廉政情況進行企業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