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壓力容器海關監管要求詳解
進口壓力容器作為特種設備的一部分,其安全性和合規性受到了極高的重視。對于涉 及氣體或液體存儲的企業來說,
了解和遵守進口壓力容器的海關監管要求不僅是法律 義務,也是保障企業運營安全的關鍵。
本文旨在為企業提供關于進口壓力容器的海關 監管要求的詳細解讀,幫助企業順利進行相關進口活動。
一、壓力容器的定義和分類 1、定義:壓力容器是指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氣體、液化氣體和高溫液 體的密閉設備,
以及容積大于或等于30L的固定式和移動式容器。
2、分類: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裝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壓力容器。 •移動式壓力容器:包括鐵路罐車、
汽車罐車等,與走行裝置或框架永久性連接的運輸 裝備。 •氣瓶:正常環境溫度下使用的,
公稱容積為0.4~3000L的無縫氣瓶、焊接氣瓶等。 •氧艙:用于人員治療或訓練的載人壓力容器。
二、進口壓力容器監管要求
1、安全技術規范:進口的壓力容器必須符合中國的安全技術規范,并經過檢驗合格。
2、生產許可:境外生產企業需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3、中文標識:產品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應使 用中文。
4、機電設備附帶部件:進口機電設備中的壓力容器部件也需取得生產許可。
進口壓力容器海關監管要求詳解
下一篇: 代理進口戶外用品的流程與注意 事項 在線留言
三、證書聯網核查和案例
1、聯網核查:《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及型式試驗證書》的電子數據與進出口貨物報關 單電子數據實施聯網核查。
2、案例:2020年4月,海關銷毀了一套進口的沖孔模設備中附帶的未獲證的舊儲氣 罐,
因其屬于《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目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