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舊機電可以二手的報成新的嗎?設備很新用過的報關問題
進口舊機電產品不可主觀定義新舊,切勿隨意申報
近期,漳州檢驗檢疫局在對轄區內一家企業申報的成套設備進行開箱檢驗時,發現產品中夾雜著部分使用過的舊設備及部件。通過調查發現,該批成套設備采購完成后,將一臺長期閑置停用的車床設備摻雜其中一起發往中國。企業由于不了解舊機電相關政策,并未向檢驗檢疫部門進行舊機電申報,最終造成了產品不如實申報的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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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機電產品屬于國家嚴格控制進口的一類機電產品,主要是指以下五類機電產品:(一)已經使用,仍具備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機電產品。(二)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超過質量保證期的機電產品。(三)未經使用但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產生明顯有形損耗的機電產品。(四)新舊部件混裝的機電產品。(五)大型二手成套設備。進口的舊機電產品必須符合我國有關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我國對不同種類的舊機電產品的實施差異化的檢驗監管措施,其中包括“禁止進口”、“裝運前檢驗+到貨檢驗”、“到貨檢驗”幾種類型。對于不如實申報進口舊機電產品和逃避國家對進口舊機電產品管理的行為,一經發現,將按照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及處理。
為了能更好地規范舊機電產品的進口秩序,確保進口舊機電產品的質量安全,檢驗檢驗部門提醒相關收貨人單位在進口機電設備時:一是要主動了解國家對進口舊機電產品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特別是《質檢總局關于調整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公告》2014年145號;《關于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376號、《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總局令2005年第171號中的相應條款,熟知列入國家禁止進口和需要實施裝運前檢驗的舊機電目錄,早做準備,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二是要加強與檢驗檢疫部門的聯系,提前熟悉相關檢驗檢疫程序,特別是裝運前檢驗,到貨后開箱檢驗的基本內容,確保產品符合我國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相關要求。三是要積極與國外生產商進行產品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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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由于不熟悉產品構成,導致漏報、瞞報舊機電產品,造成違法我國法律法規的情況出現。(陳世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