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問:我們企業(外商獨資)將要進口一批舊設備(免稅進口設備),由于出貨方未等到中檢證就已經從芬蘭發貨,現商檢局中檢證顯示其中有一臺舊設備不予進口,可設備已在運途中.今知悉該設備即使到港也不能如常進口,請...
問:我們企業(外商獨資)將要進口一批舊設備(免稅進口設備),由于出貨方未等到中檢證就已經從芬蘭發貨,現商檢局中檢證顯示其中有一臺舊設備不予進口,可設備已在運途中.今知悉該設備即使到港也不能如常進口,請問如何辦理直接退運?若作銷毀處理又該有哪些程序?
答:您好,貴司可在該舊設備進境后向貨物所在碼頭的現場海關申請辦理直接退運,無需進行進口申報。請準備以下單證向現場海關提出申請:(一)《黃埔海關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申請書;(二)證明進口實際情況的合同、發票、裝箱清單、提運單或者載貨清單等;(三)退運協議;(四)相關證明文書;(五)海關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文件。